标的物交付的时间怎么确定
杭州上城刑事律师
2025-04-09
法律分析:
(1)当事人对标的物交付时间有约定的,严格按照约定执行,这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,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。
(2)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,需分情况处理。当标的物需要运输时,出卖人把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,此后风险转移。若不需要运输,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的,在该地交付;不知所在地的,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。
(3)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已被买受人占有的,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交付时间。
(4)通过电子合同交付标的物,商品采用快递物流方式,以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;提供服务的,以凭证载明时间或实际服务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提醒:
在交易中,双方最好明确约定标的物交付时间,避免后面纠纷。不同交易情形适用规则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情况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标的物交付时间确定有明确规则,先遵循当事人约定,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法定规则执行。
2.对于需运输的标的物,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;无需运输的,若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地点就在该地点交付,不知地点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营业地交付。
3.若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已被买受人占有,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交付时间。
4.通过电子合同交付,商品用快递物流方式的,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;提供服务的,以凭证载明时间为准,若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服务时间不符,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为准。
建议: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交付时间,减少后面纠纷。签订电子合同交付标的物时,仔细确认凭证信息,保障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标的物交付时间有多种确定规则,有约定按约定,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不同情形确定,已为买受人占有按合同生效时间,电子合同交付按不同交付方式对应不同交付时间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在标的物交付时间问题上,当事人的约定优先。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对于需运输的标的物,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;不需要运输时,知道标的物地点就在该地点交付,不知道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。若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已为买受人占有,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交付时间。对于电子合同,商品采用快递物流方式的,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;提供服务的,凭证载明时间为交付时间,若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服务时间不一致,则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。这些规则明确了不同情况下标的物交付时间的确定,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如果您在标的物交付时间方面遇到了问题,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有约定时按约定确定标的物交付时间。
(二)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:
1.标的物需运输,出卖人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。
2.标的物不需运输,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地点,在该地点交付;不知道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营业地交付。
(三)订立合同前标的物已被买受人占有,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(四)电子合同交付:
1.商品用快递物流,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.提供服务,凭证载明时间为交付时间;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时间不符,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零三条规定,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。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
(一)标的物需要运输的,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;
(二)标的物不需要运输,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;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若当事人对标的物交付时间有约定,按约定执行。
2.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需运输的标的物,出卖人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;不需要运输的,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地点的,在该地点交付,不知道的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。
3.订立合同前标的物已被买受人占有的,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4.电子合同交付中,商品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;服务以凭证载明时间为准,无载明或不符的,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。
(1)当事人对标的物交付时间有约定的,严格按照约定执行,这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,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。
(2)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,需分情况处理。当标的物需要运输时,出卖人把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,此后风险转移。若不需要运输,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的,在该地交付;不知所在地的,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。
(3)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已被买受人占有的,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交付时间。
(4)通过电子合同交付标的物,商品采用快递物流方式,以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;提供服务的,以凭证载明时间或实际服务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提醒:
在交易中,双方最好明确约定标的物交付时间,避免后面纠纷。不同交易情形适用规则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情况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标的物交付时间确定有明确规则,先遵循当事人约定,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法定规则执行。
2.对于需运输的标的物,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;无需运输的,若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地点就在该地点交付,不知地点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营业地交付。
3.若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已被买受人占有,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交付时间。
4.通过电子合同交付,商品用快递物流方式的,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;提供服务的,以凭证载明时间为准,若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服务时间不符,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为准。
建议: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交付时间,减少后面纠纷。签订电子合同交付标的物时,仔细确认凭证信息,保障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标的物交付时间有多种确定规则,有约定按约定,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不同情形确定,已为买受人占有按合同生效时间,电子合同交付按不同交付方式对应不同交付时间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在标的物交付时间问题上,当事人的约定优先。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对于需运输的标的物,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;不需要运输时,知道标的物地点就在该地点交付,不知道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。若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已为买受人占有,合同生效时间就是交付时间。对于电子合同,商品采用快递物流方式的,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;提供服务的,凭证载明时间为交付时间,若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服务时间不一致,则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。这些规则明确了不同情况下标的物交付时间的确定,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如果您在标的物交付时间方面遇到了问题,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有约定时按约定确定标的物交付时间。
(二)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:
1.标的物需运输,出卖人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。
2.标的物不需运输,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地点,在该地点交付;不知道则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营业地交付。
(三)订立合同前标的物已被买受人占有,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(四)电子合同交付:
1.商品用快递物流,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2.提供服务,凭证载明时间为交付时间;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时间不符,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零三条规定,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。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
(一)标的物需要运输的,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;
(二)标的物不需要运输,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;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若当事人对标的物交付时间有约定,按约定执行。
2.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需运输的标的物,出卖人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付;不需要运输的,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地点的,在该地点交付,不知道的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。
3.订立合同前标的物已被买受人占有的,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。
4.电子合同交付中,商品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;服务以凭证载明时间为准,无载明或不符的,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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